接到学校社保办的“关于参加2012年学校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现通知如下,请各科室要参加学校补充保险(住院、门特病)的同志于2012年6月8日下午5:00前到医保办(代收)报名并交费,55岁以下(年龄应为实足年龄)交260元,55岁以上(含55岁,即1957年7月23日及以前出生)交450元。本保险为团体险,期限为2012年7月24日0时至2013年7月23日24时,此保险为个人自愿参加的险种。
特此通知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12-6-4
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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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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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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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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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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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周岁(含)以下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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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保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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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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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周岁(含)以下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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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保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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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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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周岁(含)以下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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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保额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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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住院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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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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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当地社保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合理费用,对社保起付线到封顶线之间费用,在社保报销及相关报销后的剩余部分,55岁以下按80%的比例赔付;55岁以上(含)按90%的比例赔付。每人保额1.5万元。
2、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属于社保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内门诊特殊疾病费用,对进入基本医疗保险按比例支付的门诊特殊疾病费用中基本医疗保险按比例支付后对应的剩余部分报销支付100%。
(乙类药品及部分自负费用本公司予以进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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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以上费用,对相关报销后的剩余部分按50%的比例赔付,每人保额15万元。
(乙类药品及部分自负费用本公司予以进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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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