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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级规范化培训学员缩短培训年限工作的通知

2016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接省卫计委毕业后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教办”)的通知,2016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要在2016810日前办理完住院医师注册工作,同时要求各培训医院在办理住院医师注册工作前必须先完成2016级规范化学员中符合缩短培训年限人员的培训年限的缩短工作,在注册时按实际培训时间注册,一经注册将不能更改。因此为了顺利完成2016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注册工作,我们现在就开始办理2016级规范化培训学员缩短培训年限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缩短培训年限的人员范围:

1、社会人住院医师;

2、本单位委托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3、外单位委托我院进行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二、缩短培训年限的条件:缩短培训年限必须同时具备缩短培训年限的基本条件和实际临床能力。

       1、基本条件:

   ①获得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认定的《2015年以前入学的在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经历和培养内容认定函》的住院医师,按认定函上的月数为依据;

   ②其他的住院医师按照《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缩短培训年限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见附件1)。

       2、实际临床能力:

由提出缩短培训年限申请的学员所在的专业基地对具备基本条件的申请人的实际临床能力进行测评,对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年级临床能力的学员,方可同意缩短培训年限壹年,对达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三年级临床能力的学员,方可同意缩短培训年限两年。缩短两年的学员仅限于获得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认定的《2015年以前入学的在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经历和培养内容认定函》的住院医师。

三、办理缩短培训年限工作的流程和时间要求:

       1201682日医院教务部发通知到涉及的相关基地并挂网和发短信通知到2016级住院医师规培学员;

       2201683日—5日符合条件的学员个人到医院网站或QQ群下载并完成《华西第二医院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缩短培训年限申请表》(见附件2),连同要求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医师资格证复印件、专业学位证书复印件、研究生期间在临床轮转15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或2015年以前入学的在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经历和培养内容认定函)一并交所属基地;

       3201688日—89日各专业基地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支撑材料结合申请人的实际临床能力,确定申请人是否同意其缩短培训年限的申请及缩短的时间;

     42016810日各专业基地将2016级可以缩短培训年限的学员名单和学员个人申请资料交医院教务部。

四、在办理2016级学员缩短培训年限工作期间,各基地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教务部联系,联系电话:85501932,联系人:刘元杰。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60802043153809.docx

             2. 20160802043213879.docx

         医院教务部

                     20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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