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部门:
经2017年10月9日医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同意对院长助理岗位在全院范围内重新公开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院长助理4名。
二、竞聘条件
根据《关于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2014年中层干部换届调整的实施意见》规定,结合岗位要求,需满足以下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院长助理应具备的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组织领导能力强,公道正派,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3.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善于沟通、团结同志。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进取,能够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求真务实,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能够直面矛盾,有所作为。“双肩挑”干部在任职期间,要确保4/5的法定工作时间投入到管理工作中,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5.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清正廉洁。
(二)院长助理应当具备的任职资格
1. 来院工作五年以上,应具有科级副职三年及以上任职经历。
2.新提拔的院长助理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 科级正职、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可不受任职资格1、2的限制。
4. 截止2017年10月1日,能够任满一届(3年)至法定退休年龄。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要求。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报:由个人填写《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科级干部申报表》,报医院党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由医院党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岗位述聘人选。
3.述聘测评:党政联席会上进行岗位述聘及测评。
4.讨论决定: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拟聘人选。
5.任前公示:拟聘人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6.发文聘任:公示无异议,发文进行聘任。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
联系电话:85501115。
医院党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9日